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政策>>部门文件及解读>> 文章内容
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9月27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2019 〕244号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国庆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全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把握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和农房建设安全指导,着力解决近期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控
各县(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抓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撑、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立即要求停止使用,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
三、集中排查整治危化品和消防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落实全省、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未能立即整改完毕和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并采取专人值守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确保国庆期间安全。
四、加强城镇和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
各地要针对当前我市城镇和农村自建房的建筑施工存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薄弱等问题,加强进村入户宣传、印发图册及材料等手段,向建设人宣传危险施工的危害和鉴别方法,普及新建及改扩建房屋的基本安全知识,逐步提高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主动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予以劝导和制止,督促农户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才可继续施工。
五、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有力措施强化应急管理
各县(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要落实领导带班,健全值班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人员队伍、物资储备、车辆船舶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7日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9206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