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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4年03月08日 出处:本网
加强城市管理立法 ,推进城市品质提升
—《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4年3月1日《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我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引领保障作用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助力云浮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近日,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条例》专题培训会,邀请立法专家学者对《条例》进行专题解读,培训围绕《条例》的起草过程、基本框架与特色、主要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说明,重点聚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规定等作了宣贯,对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条例》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一是推进制度顶层设计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条例》将全国全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好的制度和我市创文巩卫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有机融合,规定了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责任人的具体责任以及告知要求等。二是推进制度刚性约束和关注民生需求有机结合。《条例》一方面对城市建筑物外立面、道路两侧、公共设施等作出了规定,也对常见的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明确禁止;另一方面,规范整治流动摊点,让城市管理紧贴民生需求,如明确可以按规定设立流动商贩临时疏导点,对开展店外经营提出相关管理要求,以满足群众的经营和购物需求,做到疏导与规范管理相统一。三是推进教育引导与依法处罚有机结合。《条例》科学设置法律责任,对规定的大部分违法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要求先行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在违法行为人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时,再进行处罚。
接下来,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在全社会营造知、学、用的良好氛围,共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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