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政务公开>>新闻中心>> 文章内容
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2年11月14日 出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借鉴湾区先进经验,提升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水平,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实施《关于印发云浮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检查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工程项目,实施不同的监管策略,重点对风险等级较高的重大工程、特定施工阶段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小型低风险工程减少环节和提升监管效能,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和资源,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和安全风险整体管控能力。
据了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检查主要基于安全风险和质量风险“双风险矩阵”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将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较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颜色标识,由质量安全风险源和综合管理风险等级通过矩阵法确定,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Ⅱ、Ⅲ、Ⅳ等级,风险等级评价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并在开工后每月更新,质量风险等级和安全风险等级由监理单位分别通过监理质量月报和监理安全周报的方式向主管部门报送。
该《通知》还明确了参建单位和主管部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工程检查频次和检查要求,同时,明确在安全质量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对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极端天气等7种情形时进行提级管理。
接下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指导,推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检查制度顺利实施,把重点监管的“管到位”,最大限度消减安全风险,尽量减少日常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9206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