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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07月31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 建 简 报
质安(2018)第78期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 2018年7月31日
夜巡工地,确保施工不扰民
7月30日晚,市住建局邓文明副局长带队到市城区在建项目工地巡查,开展建筑工程夜间施工检查与督导工作。执法科、质安科、质监站、安监站等负责人员随同检查。
巡查中发现,市城区大部分建筑工地能遵守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在22时前停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仍有个别工地违规施工,巡查组立即约谈工地项目负责人,要求迅速停止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和符合环保噪音排放要求。
在碧桂园蟠龙府项目工地,22时05分,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浇捣混凝土和土方外运作业,巡查组到场时,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正在对外运土方的车辆进行查处。据了解,该项目正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其夜间施工作业未获环保部门批准。
在金山豪庭商住小区项目,22时40分,该项目有1台钩机正在进行土方挖掘作业,产生较大噪音,其夜间施工作业未获环保部门批准。
在嘉骏广场项目,第1次巡查时间为22时20分,工地无人施工,但有部分工人聚集在工地门口,据悉正在捣筑楼面混凝土,已在21时30分停止作业,工地负责人现场保证不继续开夜工,待第二天早上才开工捣筑混凝土。第2次巡查时间为23时10分,工地又正在浇捣楼面混凝土,产生较大噪音,其夜间施工作业未获环保部门书面批准。
巡查组强调,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要落实夜间施工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严控夜间作业时间。一要夜间施工申请报批手续。因施工质量安全控制等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在显著位置告示,接受社会、市民的监督,严禁噪音扰民。二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夜间施工采取必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三要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场地照明充足,施工用电设备有专人看护,临空、临边和临水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以确保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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