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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11月11日 出处:本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根据《全面开展云浮市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云府办〔2019〕101号),结合我市实际,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失信的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失信行为清单管理,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在审批系统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块进行单列管理,由各审批部门书面报送当事人申报的事项名称和编号、承诺但拒不履行的事实,并录入审批系统。
二、失信行为发布和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在系统实时发布,被列入失信清单期间(12个月)的申请人,在办理原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的审批事项时,必须提供全部符合要求的资料,且取消所有补正、补全、补齐机会,所有综合窗口形式检查、审批部门实质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一律退件处理。
被列入失信清单的申请人不服审批部门发布失信行为的,可向市审改办、或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诉。申诉期不停止执行联合惩戒。若发现处理错误的,受理部门责令审批部门改正。
实施过程中有什么建议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11月1日
(联系人:朱兴国,联系电话:13927105633,898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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