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创卫办〔2010〕1号
本局直属各单位,市城区在建工地各施工、监理单位、商住小区物业管理单位:
现将《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营造优质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0〕11号)精神,结合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和职能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打造“创业之城、精品之城、宜居之城、幸福之城”发展战略,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增强本单位的大卫生观念,搞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办公区域公共卫生,进一步促进市城区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建设“健康、生态、幸福的宜居城市”为总目标;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提升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力争在2012年底本单位、本行业的创卫工作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的考核验收。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域范围
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及宿舍区、市爱卫办分给本单位的清洁卫生责任区、市城区在建的房屋及市政工程工地以及商住物业管理小区。
四、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物业小区管理人员及小区市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各相关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3、单位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经费和工作条件,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5、制定和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
6、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本单位本行业卫生状况满意率≥90%。
7、本局下属单位及建筑施工企业、物管小区要收集和整理好各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资料。
(二)健康教育
1、本单位和行业健康教育网络健全,经费落实。
2、物管小区和行业单位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3、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本单位和行业单位、物管商住小区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5、物管小区和建筑工地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6、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建筑工地设吸烟区。
(三)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要街道两侧局机关大楼及下属单位办公大楼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无卫生死角。
3、城区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四)环境保护
城区建筑工地和物管小区要积极做好烟尘控制和噪声扰民的控制。
(五)食品卫生
1、集体饭堂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2、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六)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开展灭蚊达标工作(具体工作按调研后制定的《灭蚊达标工作方案》实施),在市区范围所有入水口、沙井口安装“四防”装置(防蚊、防鼠、防蟑螂、防臭)。
(七)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9月-12月),主要工作是召开动员大会,完善创建机构,下发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广泛深入宣传,迅速掀起创卫新高潮。
第二阶段为强化实施阶段(2010年1月-2011年6月),主要工作是对照国卫标准,紧扣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完成硬件达标任务。
第三阶段为技术评估阶段(2011年7月-12月),主要工作是组织模拟自查,进行全面整改,通过国家爱卫办的技术调研。
第四阶段为申报验收阶段(2012年1月-6月),主要工作是巩固创建成果,开展查漏补缺,做好迎检准备,接受考核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切实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领导,成立以本局一把手为组长,相关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建管科、安监站、物业所等职能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创卫”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及迎接考核验收等各项工作。创卫工作要坚持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要按照《云浮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落实各项工作;建立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限期达标。
2、召开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把创卫工作的各项具体指标层层分解,构成一条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责任“约束链”,实现创卫工作中各项任务与指标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覆盖”,确保各项创卫措施落到实处。
3、本局下属各单位及市区在建工地的施工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参照局的做法,成立“创卫”工作小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创卫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浓厚创卫氛围
强化宣传措施,调动一切资源,确保创卫工作宣传到位。各部门、单位开辟创卫专栏,利用会议、黑板报、专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创卫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创卫工作的内容和创卫工作的典型,全面及时报道创卫工作的进展情况;把宣传发动自始至终地贯穿整个过程,通过多形式的系统宣传,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人有责,国家卫生城市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改善城市环境
要进一步巩固灭鼠、灭蝇达标成果,全方位开展灭蚊达标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措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全面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对照目标要求,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行业的管理水平,重点在整治“脏、乱、差”上下功夫;落实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坚持教育、管理、处罚相结合。
(五)加强监管,常抓不懈,建立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积极探索行业管理规律,建立和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创卫工作随时都能经得起上级检查,也随时都能经得起群众的评判,特别是对已经达标和基本达标的创卫指标,要总结工作成绩,巩固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达标的项目,出台相应的措施限时落实责任,尽快达标。在限定时限内不能达标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等。通过进一步完善高效有序的创卫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