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省“三打”办《省“三打”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 三月二十八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的“三打”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重点突出,把握节奏,确保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省“三打”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打”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优势,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打两建”的相关重要部署、省“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和成果;重点宣传开展“三打”专项行动的民生意义,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众共同参与、积极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突出宣传“三打”专项行动对规范我省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广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宣传。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做到统一思想、确保成效,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三打”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是坚持重点宣传。要重点宣传开展“三打”专项行动的民生意义和工作成果,突出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凸显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不同工作阶段的工作特色。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以提高全民意识为主,做到面向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
四是坚持宣传纪律。要始终遵守党的宣传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宣传。
三、宣传重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2至3 月)。一是利用媒体集中报道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各项决策部署和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营造“三打”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二是及时回应公众的疑虑关切,重点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以打促建的工作要求;三是大力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取得的初步成效,省、市、县都要适当安排媒体专访或现场采访。
(二)情况排查阶段(2012年3月至4月)。一是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站和奖励措施等,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扩宽线索收集渠道;二是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形成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社会合力;三是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育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守法经营,大力营造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3月至11月)。一是大力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的总体进展和动态情况,展示“三打”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及违法违规企业;二是深入挖掘“三打”工作的典型事例,着力宣传人民群众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三打”工作的支持、参与和肯定;三是及时总结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推广;四是适时启动对配合“两建”工作的宣传报道,突出“以打促建,重点在建”的指导思想。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 月)。一是报道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检查总结情况和总结表彰活动;二是报道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专项行动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以及专项行动在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维护民生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果;三是报道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宣传机构和完善宣传信息报送员制度。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由执法监察局、办公室、省建设信息中心共同组成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打”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组,负责宣传报道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三打”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标志性事件、重要会议和新举措等工作。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宣传工作组,结合本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地方重点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支持,主动做好本单位宣传报道工作。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专职的宣传信息报送员,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打”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组报送信息,每周至少报送2条重要信息。宣传信息报送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请于3月底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人:李晓琛、陈别,电话020-83133656,传真:020-83133621,电子邮箱:sdlj83133656@126.com)。
(二)建立情况发布工作制度。按照各级“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三个专项行动办公室的安排,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建立与媒体交流的情况通气会、媒体约谈采访会,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并通报阶段性进展情况。
(三)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联系新闻媒体深入、集中地采访报道,以专题、专栏和人物专访等形式,从3月份开始集中宣传造势,充分反映省、市、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深入扎实推进“三打”专项行动的主要思路、重大举措和工作成效,实现“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业内有关注,社会有影响”的宣传效果。
(四)做好网络宣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广东建设信息网首页醒目位置上开设“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专栏,全面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成果,并公开“三打两建”的举报信箱、联系电话、地址及奖励措施等。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都要在本部门的网站上,做好同样的宣传工作。
(五)强化社会宣传。4月15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管辖范围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打”宣传口号,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和悬挂宣传标语,做到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企业(厂区)、进市场、进小区、进工地。
(六)建立案件曝光审查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所辖重大案件的新闻宣传进行审查评估,对是否发布和发布时机要加强调研,对特别重大和敏感的案件应向本级“三打”专项行动小组征询意见和建议,防止因曝光不当而引起不良社会效应。
(七)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建立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突发性新闻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向上一级 “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上一级“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应反应迅速,及时研究对策,积极化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8个小时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