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历史性专题>>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文章内容
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05年04月01日 出处:本网
市政府办公室: 3月1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落实2005年市政府主要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会议后,市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市建设局陈显良局长当即召开了班子成员和主要科室负责人会议,研究落实相关工作,迅速展开工作部署,抓紧具体工作责任的细化、分解、落实,并全面明确了6项由我局牵头落实的工作及7项配合的工作,由局一把手陈显良局长担任第一责任人,负起全面责任,根据职能分工苏平、梁绍雄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负具体的落实责任,相应把13项工作分解到建管科、城建科、村镇科、监察科、招投标科、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狠抓落实,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科室根据各自负责的项目,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了领导责任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协调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对由我局牵头负责的市政府主要工作,市建设局作出快速反应,出实招,求实效,全力抓好牵头项目的实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继续规划和抓好第二批生态示范村建设"的措施 1、确定建设生态示范村的目标计划。在去年建设生态示范村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生态示范村建设标准,调查摸底确定今年我市建设好133个生态示范村的目标。 2、制定《2005年关于加强生态示范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措施、资金、宣传、配合等工作到位,把生态示范村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3、定出具体工作任务。5月底前完成生态示范村建设选址工作,7月底前完成规划工作,8月底前完成50%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4、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总结经验,交流做法。 5、不定期进行工作情况通报,年底前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二、"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 1、制定建设目标。力争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50%以上,各中心镇镇区人口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5%,人均GDP达到16000元,城镇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达到22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0%,2005年中心镇要实现"十有"。 2、积极引导村镇二、三产业向中心镇集聚,形成集约发展优势。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的主导产业,培育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集约发展,积极引导家庭耕作土地向规模经营的专业户集中,促进农业产业化。 3、大力拓展中心镇建设资金渠道,加快中心镇的建设步伐。通过贴息贷款、转移支付等形式支持中心镇建设,在建设资金方面,积极落实省、市的扶持政策,在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盘活存量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方面抓好落实工作。 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尽快出台《关于云浮市加快中心镇发展实施意见》,加强检查督办和考核。 三、"帮助各县发展房地产业,继续推进小区开发,发展房地产。"的措施 1、对我市房地产发展速度较慢的云安、郁南县,采取优先扶持的措施,促使其房地产业加快发展。 ①尽量简化办理房地产企业资质的手续程序,采取优先办理,及时快办速理的办事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从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办结资质申请,按时发放资质证书。 ②多渠道招商引资,推介发展云安、郁南两县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使更多的客商和外资到两县境内开发,促进两县的房地产业飞跃发展。 ③发挥好房地产开发商和两县相关部门的桥梁作用,做好穿针引线工作,协助两县制订相应的优惠措施,进一步有利于房地产的开发和经销。 2、抓住龙头,积极引导向规模式、小区式、时尚绿色主题方向发展。积极推广新兴县和罗定市的房地产经营的经验,尤其新兴县的翔顺花园、祥利花园和恒晖苑,是我市小区开发的亮点。推广开发其以人为本,以绿色为主题,以时尚写意构型为根基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品质的提升。 3、以规模经营为宗旨,优胜劣汰,推陈出新。此措施是要取缔数年房地产经销无业绩,开发投资空白,有名无实的房地产企业,扶持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推进成片开发,规模经营,自成小区,独立管理的经营模式。 4、严格查处房地产经销的"五无"现象,即无资质、无规划、无设计、无报建、无监督。严格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和快速发展。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和态势,促进房地产业的均衡发展。 5、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房地产经销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房地产设计规划和销售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吸取外地的先进经验,促进本市房地产事业的长足发展。 四、"按要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措施 1、贯彻落实《暂行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2004]22号),同时督促建筑业企业按照《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和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2、改革工资支付习惯,杜绝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 督促建筑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有关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3、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确保工作切实有效。 一是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并要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二是对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业企业,要优先偿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工人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启动市场清出机制。 4、加强检查,消除隐患。 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牵头,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规定的在建工地进行日常性和突击性的检查和处罚。 5、建立应急预案,确保投诉信息上传下达。 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和制定建筑工地拖欠工资处理应急预案,健全劳资纠纷协调仲裁机构,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清理拖欠工程款的计划和措施: 1、成立清欠办,确保人员保证,责任落实。 从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是拖欠情况较为突出的行业主管部门)抽调一定数量(约3至5人)具有协调能力的人,成立清欠款工作办公室,专职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单位统计、上报、反馈工作,做到人员保证、渠道畅通、责任落实。 2、组织排查,确定重点。 组织力量对目前依然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确立一批拖欠数额、涉及面广的项目作为本年度的重点督查项目,明确清欠责任主体、责任人、资金来源,对已竣工验收结算的工程拖欠主体双方按年度比例制定偿清拖欠工程款计划,对已竣工未结算的工程限期完成结算,并指派各行业的抽调人员负责本部门清欠工作的督办与信息收集、反馈。 3、锁定政府拖欠项目突破口,发挥政府示范作用。 针对政府偿还比例偏低的情况,建议市政府选几个突出的财政性投资项目作为政府拖欠清还工作的突破口,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锁定还款时间、锁定还款目标,利用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以及资产变出等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按清欠时间表落实还款,充分发挥政府的带头示范作用。 4、加强检查,确保实效。 建设局发挥职能作用,由市政府牵头带领下,每季度组织各相关职能单位对各地清理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进行检查,落实清欠计划,对查出有问题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全市的清欠工作按计划完成。 5、及时跟进政策导向,加强指导和督办。 清欠工作是一项目系统工程,前后要历时3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随着各部门工作的纵深推进,需要针对各种具体问题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及进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对解决清欠工作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另外,由清欠办创办《清欠工作简报》,可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清欠工作进行跟进和督办,对一些工作不力和清欠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 6、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将要坚持根本兼治的原则,一方面突出重点,加大清理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的长效机制。一是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相关环节加强管理,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筹措方式;二是计划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制订有效措施,对于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对已完工但未按合同结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也不予批准;三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款担保管理,未按期完成清欠任务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一律停止新项目的招投标;四是强化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履行合同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阴阳合同";五是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本地区建设单位的信用档案,对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并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五、"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的措施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做到严格执法,强化整改,标本兼治。一是开展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活动;二是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三是开展施工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开展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的专项检查;五是开展对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公司及外地进驻云浮建筑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整治。 2、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范建筑有形市场运作。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为重点,加强对招标人的招标行为,评标定标办法,专家评审和交易中心内部工作人员关键环节的管理。 3、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最低价中标的办法,建立投标人担保信用体系,遏制恶意低价中标。 4、全面开展中标后的跟踪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六、"加快市党校、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金山大道工程建设"的措施 1、成立工程服务协调小组。抽调建管科、城建科、招投标科、质监站、安监站、监察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加强对"1校3馆"的质量技术指导,安全管理,施工建设等方面的协调跟踪服务工作。 2、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协调好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方面的关系,尤其是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履行合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协调力度,全力确保按合同进度要求完成施工。 3、开展专项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方人员是否到场、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工程款是否划拨到位等有关情况,对违反合同的有关方面,加强通报,记录不良行为,直到在企业年审、资质申报方面给予处分。 2005年3月28日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9206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