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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05年06月06日 出处:本网
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重视建设工作,4月28日市委工作务虚座谈会,提出了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作为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建立和维护我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六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为重点,实施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 1、以规范建筑各方主体行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秩序整治。突出抓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五方主体行为的规范,重点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工程业务,包括挂靠、卖图签等问题;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问题;依法查处城乡结合部、县级以下的村镇学校、公共建筑“五无”工程等问题。做到严格执法,跟踪检查,强化整改,标本兼治,确保市场健康有序。 2、在充分开放市场的同时,严格企业进驻我市备案制度和准入清出制度,依法查处外地进入我市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不按规定办理备案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和纠正各地对建筑市场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的问题,检查各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的违法限制或者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行为或规定。 4、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大城乡工委、市法制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公司及外地进驻云浮建筑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整治违法违规问题,净化市场环境。 此外,按每年的工作计划,联合监察、计划等部门做好每年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加大力度重点对监理、设计、中介机构和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中标后工程量变更的情况进行跟踪专项检查和整治,以上工作今年6月份全面铺开。 二、以规范招标投标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 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为重点,全面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重点加强对招标人的招标行为,评标定标办法、招标报价、专家评审和交易中心内部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管理,改革创新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和办法,进一步加强中标后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和搭建公平、阳光的市场平台。加快培育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有关制度,从体制、机制上有效地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尤其对排斥潜在投标人,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招标弄虚作假以及不履行合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打击力度,着手加快七项制度的建设。 一是严格工程清单计价及工程设计变更制度。严格执行清单编制人员及单位资格制度,对工程量变更履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手续,未经审核的变更工程量不予确认结算。 二是对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行低价中标制度。低价中标以商务标评审为主要途径确定中标候选人,防止围标、串标的行为发生。 三是实行工程项目建设风险担保制度。对于低于预算价10%投标的项目,一律实行低价风险担保,防止由于低价恶性竞争而产生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工程烂尾等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示范性文本制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按国家示范文本内容,修改完善本市示范文本,凡不执行示范文本的,工程不得进入市场交易,招标人如提出与示范文本不一致条款的,应单列说明,否则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凡不办理备案手续组织招标投标的,由监察部门追究招标人的责任。防止招标人(或代理人)故意设置陷阱的行为,也方便投标人清晰相关条款。 五是全面实行人员锁定制度。对参与工程投标并与中标后相关人员,例如:标书编制人员、投标经办人、评标人员、企业项目管理班子及主要设备,实行前期锁定,一旦中标,班子人员不得变动,若有违法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防止工程中标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发生。 六是加强市外企业入市管理制度。凡市外企业进驻云浮承接工程业务的,必须办理进驻备案手续,中标的外地企业要在工程所在地的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市外企业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并视情节进行清出处理。 七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委、监督管理人员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管理部门,要严肃依法查处,对现行法律、法规还未明确的制定相应措施作市场清出处理。 以上制度已报市政府审定,预计下半年可在全市实施。 三、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为核心,强化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的落实。 今年突出建设好两个体系(即工程质量、安全评价体系),监管好三类工程(商品住宅工程和村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中小学教学楼等公共建筑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推行好四项制度(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保险金制度、安全许可制度、意外伤亡保险制度),管理好五个责任主体(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好六方面工作(严格基建程序的管理;结构工程、质量通病和室内环境治理;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市场行为的专项检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安全质量;探索建立工程安全质量创优激励机制;严格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 四、加大建设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市民依法建设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板报、横标等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建筑法》、《招投标法》,使基本的建设程序、建设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印成宣传资料发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增强宣传效果。 为增强全市依法建设意识,6月份在《云浮日报》,推出《建设话你知》专栏,重点宣传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招投标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操作程序各方职责,处理办法和运作情况通报等内容。并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9月份质量月活动、举行大型街头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有关建设程序和建设法规标准,让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并监督市场管理的行为。 五、畅通社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处置好热点难点问题。 为及时采纳社会及群众对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市场管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广开言路听意见,让我们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实现阳光工程。 一是实行办事反馈意见卡制度,对局机关或下属机构办理事项的标准、时限、收费等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反映,局定期回收意见卡,收集意见建议后集中力量整改。 二是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让群众和农民工能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或有关拖欠工资工程款等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工作监督,通过已经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对社会的调查和访问,调整工作机制和体制,更好地规范市场管理。 四是开展局领导定期信访接待日活动,重点解决群众来访突出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设专门接待室,按局制订的首问责任制落实,并严格按《信访条例》具体要求抓落实。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作为一项专项工作,由局一把手陈显良局长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副局长梁绍雄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明确相关的责任科室为建管科和招投标科长期跟踪,确保取得实效。 2、切实把该项工作纳入班子重要工作日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并落实。 3、讲求时效。要求6月份要初见成效,下半年全面规范运作。 4、加强督促。局专门对该工作进行督办,并定期公布情况。 (市建设局办公室 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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