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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4年09月04日 出处:本网
202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省下达我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5户(其中云城区任务6户;云安区任务20户;罗定市任务108户;新兴县任务1户;郁南县任务20户),已全部竣工并验收通过,目前为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新建房149户,面积约1万平方米;修缮加固房屋6户,面积约380平方米。受益农户155户,780多人,共划拨补助资金到农户441.1万元,按省任务要求100%落实到位,达到有效改善了农村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成效,自评为“好”等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加强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指导,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指导各镇(街)在危房改造工作,对危房改造工作做到全方位指导。同时,合力安排核查工作经费,确保工作人员在核查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完善制度,保障实效。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资金管理、建房户建档立卡、公示制度、工程进度月报、质量管理、不定期督查等工作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如期完成当年计划任务,使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这项“民心工程”持续、健康得到落实,让住房困难群众真正受益。
(三)沟通对接,共同推进。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核查和督查,积极争取资金,优先帮扶补助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指导对口帮扶单位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共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确定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申请条件和程序,以及政府的优惠政策及时传达到千家万户,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住房改造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各种媒介、各种方式公开报道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大力宣扬各地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使该项民心工程真正深入人心。
(五)录入档案,完善资料。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市级指导检查、县级统一管理、镇级逐户建档”的分级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或纠正档案数据库,并按照要求录入国家、省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详细记录、准确反映农村危房改造前后面貌和资金发放、开工竣工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六)检查验收,落实资金。认真落实“省督查到县、市督查到镇、县督查到村、镇督查到户”的检查督查制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要求竣工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确保已通过验收的危改户专项资金的落实,形成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报告。
三、短板弱项
(一)乡镇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缺乏,工作效率和技术指导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大多数乡镇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管理人员多为一岗多职,任务繁重,缺乏专职人员,部分县、镇相关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有待转变。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了解不深,对泥砖房的危险等级认定存在争议,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以至一些农户在被确定为住房改造对象后,还想依赖更多的扶持资金而迟迟未动工。
(三)农户筹措建房资金能力薄弱。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比较滞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口较多,自筹资金能力差,加上建筑材料价格和建筑工价普遍上升,从而导致建房成本增大,造成农户负担过重,普遍都要负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住房改造的难度。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农村危房改造是需要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民生民心工程
(一)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不仅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着脱贫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持续推进,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农村群众住房质量安全和品质需求,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二)健全动态监测机制。进入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重心已经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但要清醒地看到,脱贫群众的住房量大、面广、分散,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保障每一户、每一个脱贫群众的住房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另外,还有一部分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也需要在“十四五”期间予以保障。坚持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维修管护与监督管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作用,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三)完善住房保障方式。通过农户自筹资金、政府补贴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主要方式。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继续鼓励各地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和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灵活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确保改造过的农房让农民群众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四)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建设现代宜居新农房,是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满足广大农村居民改善居住生活品质迫切需要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现代农房设计,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整体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改善农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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