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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共273.77万元,拟分配发放租赁补贴150.80万元,其中云城区110万元、云安区20万元、罗定市2万元、新兴县12万元、郁南县6.8万元;拟分配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2.97万元(郁南县350套)。
按照《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云建财〔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日(公示期7日)
附件:2024年中央资金分配方案(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pdf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8日
(联系人:张星源,联系电话:0766-881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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