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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3年08月11日 出处:本网
云建公告〔2023〕4号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决定对《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附件3)中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听证。现将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定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
初定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要议题
(一)国务院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在云浮实施中还存在哪些需要细化的问题?
(二)本条例草案中关于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排水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是否还需要做出细化的规定?
(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定是否还需要补充?
(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保护的规定是否可行?哪些方面需要强化?
(五)本条例草案对于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是否做出了回应?
(六)本条例草案关于雨污分流的规定是否符合实际?如何完善?
(七)本条例草案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否存在问题?是否需要新设处罚?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的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代表:共17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各1人,市民代表2人,工业、建筑、医疗、餐饮、排水与污水处理公司企业等代表5人,有关职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代表8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市民、有关组织代表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报名人数超出17人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各类别的听证代表;报名人数低于17人的,剩余的名额将由听证会组织者直接邀请相关人员或有关组织代表参会。
(二)听证旁听人员:共10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申请旁听。旁听人员的报名人数超出10人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旁听人员;旁听人员的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不影响立法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员名单经确定后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报名方式
自即日起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为方便我局联系及寄送有关听证材料,听证参加人根据报名的类别,需分别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或者《听证旁听人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我局将对个人信息将予以保密。
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联系电话:0766-8862181,联系人:廖先生
报名传真号码:0766-8810280
报名电子邮箱:yf8862181@126.com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5:00时。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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