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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3年04月11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公告〔2023〕3号
为了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云浮市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听证。现将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二、听证会地点
初定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要议题
(一)国务院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在本市实施中还存在哪些需要细化的问题?
(二)本办法草案中关于部门职责的规定是否合理?
(三)对于燃气管理中的现存突出问题,本办法草案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疏漏?
(四)目前市民对燃气管理工作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本办法草案在这方面能否管用?
(五)本市在燃气管理工作中还有哪些有效措施?
(六)本办法草案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否存在问题?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的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代表:共16人,其中市民代表3人,管道燃气企业代表2人,罐装燃气公司代表2人,餐饮企业代表2人,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等)代表3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1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各1人,燃气行业协会代表1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市民、有关组织代表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报名人数超出16人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各类别的听证代表;报名人数低于16人的,剩余的名额将由听证会组织者直接邀请相关人员或有关组织代表参会。
(二)听证旁听人员:共10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申请旁听。旁听人员的报名人数超出10人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旁听人员;旁听人员的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不影响立法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员名单经确定后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报名方式
自即日起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为方便我局联系及寄送有关听证材料,听证参加人根据报名的类别,需分别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或者《听证旁听人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我局将对个人信息将予以保密。
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联系电话:0766-8862181
报名电子邮箱:yf8862181@126.com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5:00。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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