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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2年11月22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升二手房交易安全性和不动产登记办理便利度,10月28日,云浮市住建、自然资源、税务、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
过去,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卖双方签约后,首先由买方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卖方先结清原房屋在银行的贷款,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然后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二手房过户转移登记;房屋登记到买方名下后,买方和银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完成后银行同意向买方放款,买方(或委托银行)再向卖方账户支付购房款。买卖双方要在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来往多次,不但手续繁多、周期长,而且解押、交易、再抵押过程不能无缝对接,中间过程如果有司法查封等给交易双方带来一定风险。此外,卖方为了结清原银行贷款的费用,需要筹措资金,个别人还需要借助“过桥资金”提前还贷解押,额外增加房屋过户的成本。不少改善型刚需的购房人,想换一套好一点的商品房,但受困于原来的房子变现还需要一笔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影响了购买行动。
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后,购房人无需提前还贷,只要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共同与银行签订《云浮市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即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原贷款余额由新的买受人办理好按揭后清偿。一是解决了解押、交易、抵押等环节较多的问题,优化了营商环境;二是无缝对接减少了交易过程的风险;三是纾解了先行还贷或买家垫付需筹措资金的困难,促进刚需群体购房需求,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达到了“促便利、降风险、降成本”的良好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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