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文章内容
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2年01月25日 出处:本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报告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方便公众搜索和查阅政务公开信息。全年在本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8条,包括机构信息、法规文件、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和水质报告、巩卫、党建专栏等;回复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留言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对答复时间、答复依据、答复要求等内容及时完善。本年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条,予以公开1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中,网上公开信息内容依照市府办政务公开科和市委机要和保密局保密相关工作要求,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开发布;二是落实政策法规科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电子化公开;二是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大院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三是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三种宣传渠道进行多样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我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落实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完善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
(六)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涉及考核的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事项均如期完成年度任务。2021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任务140套、发放租赁补贴243户、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992套。截至12月底,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97.56%和100%。2021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4户,截至12月底,已全部竣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全部拨。2021年省下达任务全市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个(其中,属省十件民生实事18个,中央预算内项目5个),截至12月底,23个城镇老旧小区已全部开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拓宽信息公开领域,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住房城乡建设决策事项作为信息公开重点,抓好程序、标准和监督方式等内容的公开,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8日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9206 单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