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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21年11月08日 出处:本网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我局将于2021年12月7日举行《云浮市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修改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将于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下午3:00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15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7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企业代表2名,由中介机构自愿报名产生;其他6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自愿报名参加。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时,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当报名人数少于征集人数的,剩余的名额将由听证会组织者直接邀请相关人员或有关组织代表参会。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方式。
(1)报名期限:2021年11月8日—11月1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即8:00-11:30、14:30-17:30)。
3、报名方式:
(1)政府部门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名到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资料到邮箱yf8823475@163.com
(3)直接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邮寄或交到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联系电话:8823475,联系人:严钧誉)。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企业登记证明。
四、听证会须知
1、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
2、听证参加人如对《指导意见》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3、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4、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代表报名表(点击下载)
《云浮市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修改稿)》(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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