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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下降40%、33.33%、66.67%。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下降40%、33.33%、66.67%。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2年1-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11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2起,死亡43人,受伤103人,同比分别下降25.83%、36.76%、20.77%。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增加1起、3人、持平。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没有人员死亡,受伤4人,同比分别下降50%、下降100%、持平。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0起,死亡43人,受伤99人,同比分别下降21.43%、24.56%、23.26%。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增加1起、3人、持平。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事故总量来看,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11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环比也分别下降72.73%、50%、90%,下降幅度大,事故频发被动局面得到有效遏制。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11月份,交通运输和仓储业生产安全事故三项主要指标环比较大幅度下降,其他行业均保持“零事故”。但是,1-11月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98.21%、100%,安全风险仍然较大。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部分地区事故呈现多发态势。11月份,云城区、云安区、郁南县均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高速公路环比增加1起亡人事故。1-11月,新兴县事故死亡人数、云安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高速公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0%,形势不容乐观。
三、2022年12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守牢安全底线上下功夫。年终岁尾历来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峰期,各行各业赶订单、抢时间、抓进度、违法劳动纪律现象增多,加上受疫情、天气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类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加大。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大火灾、新疆乌鲁木齐“11·24”重大火灾和我市罗定素龙街道“11·28”亡人火灾等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更严、更细、更实的工作措施精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切实把握规律特点和安全形势,全力抓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认真细致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
(二)找准突出隐患问题,在深化安全整治上下功夫。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一是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要结合冬季天气干燥和用火用气用电行为大幅增加的特点,紧盯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院、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以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等场所,深化综合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组织对“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清理违规住人、排查电气类火灾隐患、排查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打通生命通道,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三查三清四关”(查电器、查通道、查火源,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活动,以及持续做好涉疫重点场所、家庭住宅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小火亡人”。二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要认真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针对岁末年尾客货运繁忙、临近春节提前返乡、学生提前放假等特点,紧盯“两客一危一重货一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国省道、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坚决落实省道路交通八项硬措施和防范高速公路异常停车安全防范“五快机制”,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及时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和未规定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强化涉疫转运车辆安全管理,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要持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全力打好宣传攻势仗,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三是突出抓好燃气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用气需求剧增的实际,紧盯餐饮经营场所、商住混合体、老旧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不放心场所,强化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设施是否私自改造、管道或胶管老化、使用不合格气瓶、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是否规范安装及正常使用等;要加快推进燃气热水器安全隐患整治,全方位科普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坚决防止因使用燃气热水器不当而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此外,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自身安全风险,加大监管执法、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控和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针对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全面提升防范能力,在应急处置准备上下功夫。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切实做好队伍、装备、物资、预案等准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密切监测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企业和公众提前做好防范。要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宣传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形式加强文明驾驶、持证上岗、规范作业和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控事故灾害发生。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技能培训,进一步优化处置流程、应对措施,不断提升应急响应、应急联动和应急保障等能力。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2年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2年1-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