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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非煤矿山领域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持续加强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和《广东省有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清单》有关要求,4月11日,市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云浮市有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
《职责清单》明确了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市场监督管理、气象等部门监管职责,为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有效解决非煤矿山监督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助力我市资源经济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我市部署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时防范化解相关风险隐患,市卫生健康局部署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对接消防救援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机构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4月10日,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先后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市直3家公立医院、1家托育机构、1家医养结合机构、2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了解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控制值班室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夹芯彩钢板等易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情形,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迅速整改,认真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成立工作专班 统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为统筹推进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根据《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云浮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4月10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工作专班职责主要是调度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全市非煤矿山联席工作会议,召集专班成员召开协调会商会议,定期总结和上报全市工作情况,列出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跟进督导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保障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通知》要求,工作专班各成员要服从专班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职,按照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工,及时沟通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专班领导协调处置,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完成。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系统性、指导性作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并指定联络员对口联系市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