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
一、2019年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4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4人,受伤19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7.5%、20%、20.83%、57.35%。全市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4人,受伤19人,同比分别下降34.78%、20%、17.39%。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19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4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7起,死亡24人,受伤64人,直接经济损失297.2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8.04%、36.84%、37.86%、32.51%。发生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1起,共死亡4人。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100%。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60%、50%。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3起,死亡20人,受伤64人,同比分别下降36.9%、35.48%、37.25%。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事故总量来看,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向好态势。截至4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连续3个月实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明显。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除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外,其他行业领域均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月份,全市大部分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也得到有效遏制,各项指标均实现同比下降。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各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4月份,全市各地生产安全事故均得到有效遏制,各项指标数量较少,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兴县生产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两项指标已连续3个月为全市最高,需切实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三、2019年5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5月份是旅游和生产建设的旺季,同时受汛期高温、暴风雨及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多发期,引发安全事故的不确定性和潜在因素增多,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同时,“五一”假期期间我市接连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黄汉标书记的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切实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具体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强化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目前正值汛期,容易受极端天气诱发洪涝灾害和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4月11日深圳市短时强降雨引发人员伤亡灾害事件和4月29日清远市连山县山体滑坡灾害事故教训,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把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积极组织开展防范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山塘水库、江河堤坝、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领域防风防汛防雷防高温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应急管理、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险情监测预警,加强会商分析,作出科学研判,提前部署针对性防御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二)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五一”期间我市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办关于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客货运企业的督促检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紧盯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工程车、校车、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强化路面巡查执法,严查整治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夜间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同时,要针对汛期特点,进一步提高公路应急处置能力,密切注意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各类自然灾害对公路安全畅通的影响,及时做好隐患排查、风险预警、抢险清障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强化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和市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5.12全国第十一个防灾减灾日活动。要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进一步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切实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同时,各地、各部门也要及早谋划和准备好今年6.16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紧贴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策划好各项主题活动,切实以多种活动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迅速在全市营造起浓厚的安全氛围。各地、各部门还要以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足应急装备物资,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单位人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险情发现及时、行动迅速、处置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