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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
全国“两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以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地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定于3月4日至全国“两会”结束,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市、区)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专项督查范围为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突出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领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致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要求,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开展节后全员安全教育、应急处置培训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实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的情况。
二、督查方式和分组安排
本次督查以抽查企业的形式进行,市局将派出5个督查组,每组由4名人员组成,对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其中每个督查组抽查企业不少于8家,具体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深刻吸取东莞市中堂镇“2·15”气体中毒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高度重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不放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各督查组务必将发现隐患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如实填报检查情况汇总表,于3月12日前报局办公室。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对督查期间发现的隐患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跟踪整改落实,督促企业落实闭环管理,确保隐患逐项整改消除。
(三)各督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克服形式主义,敢于坚持原则,严字当头,严督严查,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工作实效。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