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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1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1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12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同比分别下降87.5%、66.67%、100%。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同比分别下降87.5%、66.67%、100%。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12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除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外,其他行业领域均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且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同比、环比较大幅度下降。
二、2022年1-1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12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9起,死亡46人,受伤109人,同比分别下降25.16%、35.21%、19.26%。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增加1起、3人、持平。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没有人员死亡,受伤4人,同比分别下降50%、下降100%、持平。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7起,死亡46人,受伤105人,同比分别下降20.95%、23.33%、21.64%。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增加1起、3人、持平。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全市事故三项主要指标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连续8年下降,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实现同比较大幅度下降;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形势保持稳定。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交通运输和仓储业是事故多发领域。2022年,交通运输和仓储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98.32%、100%、96.33%,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1.68%和3.67%。其中,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较大幅度“三下降”;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实现同比下降,没有发生自建房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商贸制造业实现“零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同比下降100%。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罗定市、新兴县、高速公路发生的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占比较大。2022年,云城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17.65%和15.22%,云安区占比为21.85%和8.69%,罗定市占比为14.29%和21.74%,新兴县占比为21.85%和19.57%,郁南县占比为16.8%和10.87%,高速公路占比为7.56%和23.91%。其中,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郁南县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新兴县、高速公路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明显。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集中在第二、第三季度。2022年事故主要发生在夏秋季,事故起数前五的月份分别为5月(20起)、9月(17起)、8月(16起)、3月和6月(11起)、10月(10起),事故死亡人数前五的月份分别为5月(11人)、3月(7人)、8月和11月(6人)、6月(4人)、4月和9月(3人)。发生事故最多的月份是5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年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6.81%和23.91%;发生事故最少的月份是12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全年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0.84%、2.17%。
5.从建筑业事故类型来看,高处坠落是主要的事故类型。2022年共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起,受伤4人,均占建筑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的100%。
三、2023年及1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2023年事故防范建议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压实责任、预防为主、专项整治、夯实基础、提高素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坚定不移守住底线红线。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新安全格局”“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关于“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部署,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状态、保持一往无前的奋斗状态,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精准防范应对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发生影响全国全省大局事件的底线红线,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中展示新气象新作为,切实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是坚定不移深化专项整治。2023年,是全面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发挥好各级安委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好行业监管部门专业优势,盯紧看牢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城镇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打非治违”,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年生产安全事故三项主要指标同比“三下降”。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将安全生产责任贯穿到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是坚定不移夯实安全基础。2023年,是总结评估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本地区、本行业“十四五”规划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工程项目和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助力构建新安全格局。要在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应急管理部门实现部门机构、工作职能、指挥调度、队伍力量“四个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破解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难题,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有力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发挥好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旅游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会商研判、执法检查、联合惩戒等工作,结合经济发展态势、不同时段规律、节日活动特点,研究解决重点问题,针对性发出安全提示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稳定。要严格落实“一周一线一检查”要求,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带队到挂点联系企业、驻点村(社区)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和现场一线开展不少于1.5天的安全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服务,推动及时解决隐患问题。
四是坚定不移加强宣传培训。2023年,是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抓好宣传培训,把安全宣教作为预防事故、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以提升广大群众安全素质为主线,以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抓手,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主阵地,开展好“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着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让安全生产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1月事故防范建议
一是持续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受企业复产高峰、疫情传播高峰、群众出行高峰等叠加影响,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好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关于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的工作部署,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把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梳理总结上一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再研究、再推动、再落实、再检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开好头、起好步提供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二是全力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临近春运,广大群众集中返乡外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客运需求增大,春节期间群众探亲访友意愿强烈,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酒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呈现增加态势,加之受疫情防控、恶劣天气影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增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2023年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结合春运期间交通运输事故规律特点,深入研判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分析客流、车流、物流需求,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春运工作,科学调度运力和准备应急物资,集中力量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筹做好春运的疫情保控、运输保畅、服务保优和安全保障工作,全力打造“平安、畅顺、满意”春运。要强化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站场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旅客实名制规定,让广大乘客能够平安乘车,安全回家。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国省道严查超载、逆行、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劝导查纠酒醉驾、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大雾、冰冻、雨天等安全警示提示,提醒公众加强防范应对。要加密路面巡查频次和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加大易堵、缓行、繁忙路段的管控、疏导、引流的工作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发布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引导公众理性出行、错峰出行、有序出行、文明出行。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几起水上事故教训,盯紧自用船、渔船、渡船、商船等重点船舶,西江、南江等重点水域,渡口、涉水景区等重点部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水上事故。
三是深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云浮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找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化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一要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场所和低设防区域,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火灾风险。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停放电动车等行为,严防“小火亡人”。二要抓好燃气安全工作,针对冬季气温寒冷群众用气需求增加和节日聚餐活动增加的实际,加强餐饮等用气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敲门行动”,严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三要重点关注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外包工程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和有限空间“七不准”、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等措施,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四要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强化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群众平安过节。五要结合当前全市森林火险长时间保持红色预警信号的形势,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加强火源管控、明查暗访、巡山护林、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非法炼山和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六要加强对风险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不放心的企业和场所的检查指导,督促落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此外,要抓细抓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准备。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季节风险和节日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抖”、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介和举办宣传活动、发送安全短信等方式,针对性开展出行知识、用气用火用电等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结合疫情防控因素,科学做好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准备,确保有力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灾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2年1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2年1-1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