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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
为全面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增强法治宣传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全社会树立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切实为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1.《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增强法治宣传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全社会树立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切实为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法制监督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依法治安和法制安全建设,努力开创应急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处级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部署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工作,对各科室(中心)普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从组织机构上保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工作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普法宣传工作深度融合,营造了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维护法律、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日常检查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各科室、宣教中心,市地震局在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中,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给予明确的法律条款解释,将普法教育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企业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
(四)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各科室(中心)要根据自身职能,采取发放宣传册、业务咨询、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日常法治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报纸杂志、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要将普法宣传深入融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 ”、“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中,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五)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各科室(中心)要加强对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的督促指导,有效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应急管理普法局面。
四、职责任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各科室(中心)是“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要结合科室工作,开展服务对象、监管企业、机关人员以及基层干部等普法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规法规的普法工作;负责《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普法工作,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负责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负责在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设置普法用法栏目,及时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上传更新;负责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审核等工作中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牵头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负责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题法治宣传。
(三)规划财务和救灾物资保障科。负责在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应急指挥支援和预案管理科。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五)综合协调科。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在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六)风险监测和评估统计科。负责灾情核查与损失评估、事故统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七)火灾防治科。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城镇、农村、森林火灾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八)汛旱风灾害救援科。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协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九)矿山安全监管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地震和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地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法规的普法宣传,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一)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二)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普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内容;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统计法律法规在应急管理系统和面向企业、社会公众的普法工作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指导监督市、县(市、区)在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落实过程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十三)云浮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法规的普法宣传。
(十四)云浮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的各项工作在职责,在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规法规的普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科室(中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总体推进。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基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学校,培养学生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普法,大力学习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业性法律法规和通用性法律法规。同时,要按照职责任务,切实做好各自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
(三)注重工作统筹推进有机结合。各科室(中心)要把普法工作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结合起来,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宣传,统筹推进普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请各科室(中心)分别于6月10日、9月10日前,将开展相关普法活动情况(相关简报、图片、视频以及宣传资料等)报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附件2: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