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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转为防汛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2 20:36:11 文档来源: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查看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防总成员单位:

  今年第3号台风“暹芭”7月2日15时已于茂名电白沿海地区登陆,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我市有暴雨到大暴雨,且台风登陆广西引致强降雨,将导致局部地区发生较重的山洪地质灾害和西江、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洪水,根据《云浮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总决定于7月2日20时15分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转为防汛II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地区和部门严格落实防汛II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见附件),继续做好强降雨及其可能引发的城乡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工作制度》要求,请云浮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武警云浮支队、市水文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浮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云浮供电局于7月2日20时45分安排相关分管负责同志到市三防办参加联合值守。

  

  附件: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云浮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2022年7月2日

  附件:

  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一)各级三防指挥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市防总的各项工作部署;视情启动或提升防汛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三防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尾矿库、危化品企业的检查。

  (三)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会商研判和滚动预报,每1小时向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一次监测预报信息。遇到突发情况,除做好预警之外,通过电话即时通知,让相关领导和部门预先做好应对,以有效减小灾害损失。遇到江河洪峰、水库超汛限等突发情况,水文部门要通过电话即时报告三防部门和水利部门相关领导,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各地水务部门要密切监视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方案;组织做好出险或可能出险的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工作;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醒基层人民政府做好山洪灾害中等易发区以上、水边居民区的巡查、疏散转移工作。

  (五)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做好高风险地质隐患点的巡查和群众安置转移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向重点地区派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队伍。

  (六)住建部门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强调配,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投入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加强削坡建房、泥砖房、铁皮屋极高风险点以上的监测、预警、排查工作及群众转移安置工作;三是做好在建工程的检查和监管,做好在建工程的防护。

  (七)交通部门做好公路沿线山体滑坡、桥梁坍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发现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及有隐患的桥梁,要及时采取警示或封闭等交通管控措施。

  (八)旅游部门要深入排查景区地质灾害隐患和旅游设施安全隐患,做好游客应急管理工作,做好警示标志,确保游客安全。

  (九)林业部门要对进山务工从业人员严加管理,强降雨期间,严禁进山作业。

  (十)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抓好农庄的管理,尤其是建在山边、河边的农庄,最容易受到山洪地质灾害和洪水淹浸等的侵袭,重点严防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一)教育部门要指导、组织受影响地区在校师生避险、安全转移,按有关规定通知学校停课、复课。

  (十二)宣传部门及宣传媒体单位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预警信息、防御指引、抢险救灾动态及政府指令等,加密播报频率,正确引导三防抢险救灾舆论,弘扬社会正气。

  (十三)供电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和电力供应的安全维护,要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特别要做好三防、应急、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住建、医疗、通信等重点用电单位的供电保障工作。做好电力工程风险隐患点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通讯部门要做好通讯保障,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要做好通信线路、设施的三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保证通讯畅通。尤其是极端气候条件下,确保能将三防应急信息及时发送至目标人群。

  (十五)驻云解放军、武警、消防队伍和全市工程抢险队伍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增派队伍加强支援灾害发生地政府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十六)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排查整改薄弱环节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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