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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3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3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7人,受伤4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22.22%、78.95%。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7人,受伤4人,同比分别下降47.37%、12.50%、78.95%。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1年1-3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3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8人,受伤17人,同比分别下降53.33%、61.90%、56.41%。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没有人员死亡,受伤3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持平、增加3人。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8人,受伤14人,同比分别下降48.72%、46.67%、63.16%。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3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事故总量来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同比“三下降”,且降幅较大。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全部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3月份,全市绝大部分行业保持“零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主要指标也实现同比大幅下降,但是环比大幅上升,尤其是亡人事故多发,形势不容乐观,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各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3月份,除郁南县“零事故”外,其余地区均有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其中,新兴县发生2起,死亡2人;云城、云安、罗定均发生2起。
三、2022年4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教训,以案为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安委办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盯紧看牢风险隐患,抓细抓紧抓实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研判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交通旅游等收入大幅下降、制造业成本上升等带来的安全风险,突出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组织骨干力量和专家对全市所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尤其要针对“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注重从事故苗头中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早研判,及时采取有力有效管控措施,以确定性措施应对不确定性因素。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挂账、逐一销号,对重大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停工停产、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底线,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佛山顺德水利工程“3·9”火灾和珠海“3·25”在建工地钢筋掉落事故教训,按照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二十项措施要求,务必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规定,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技术交底制度,把劳务单位纳入项目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同时,要深刻汲取湛江“3·31”和河源“4·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清远“4·3”铸造深井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道路交通、钢铁冶金、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消防、化工、文化旅游、矿山和水电站等重点领域整治,要把过去管用的、现在实践探索出的新措施进一步梳理出来,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一招一招抓落实、抓执行、抓落地,有力稳控安全形势。
(三)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刻不容援抓好防汛备汛工作。3月24日起,我市全面进入2022年汛期,较常年入汛时间提前近20天。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强对流、强降雨天气频繁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三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防汛各项措施。深入排查水库、堤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一患一档”,扎实推进隐患整改,确保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气象、水文、水利、应急、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险情监测预警,加强会商研判,提前部署针对性防御措施,严防灾害发生。
(四)全面强化应急值守,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清明、五一等重点敏感时段,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等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能够及时响应处置。同时,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出行、文明祭祀,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2年3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2年1-3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