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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8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06 09:07:08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一、2021年8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8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8人,受伤8人,同比分别下降45.83%、11.11%、66.67%。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66.67%。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7人,受伤8人,同比分别下降36.84%、上升16.67%、下降63.64%。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1年1-8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8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8起,死亡64人,受伤119人,同比分别上升20%、60%、5.31%,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上升75%、75%、增加1人。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均下降33.33%。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7起,死亡53人,受伤118人,同比分别上升23.30%、76.67%、6.31%。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8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8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实现“三下降”,且降幅均在两位数以上。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建筑业。8月份,全市大部分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实现同比大幅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6.67%。建筑业也发生1起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这是今年以来第4起建筑业事故,需切实加强防范。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事故发生地较为分散8月份,全市各县(市、区)均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其中:云安、郁南各发生3起道路交通事故,云城、新兴各发生2起道路交通事故,罗定分别发生1起建筑业和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市辖区高速公路发生1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

三、2021年9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加强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9月是开学月,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返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制度,全方位组织协调做好各项返校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工作分工,把校园安全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到岗,开展全方位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施设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工作,加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引发涉校安全工作,加强管理防控,严格做好人员出入校园登记管理和体温检测等工作,确保正常开学。

(二)强化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安全督导督查。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旅游、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城镇燃气、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着力加强各类重点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点的安全防控,坚决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三)深入推进事故多发重点行业整治。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商贸制造业和建筑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云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本辖区、本部门2021年攻坚目标任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多发重点行业领域根源性、潜在性问题,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安全治理水平道路交通方面,根据中秋、国庆“两节”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特点,科学评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打“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安全运营,落实源头治超,严查非法营运和危化品道路运输的“三不问题”商贸制造业方面,要坚决扭转今年以来商贸事故大幅上升的严峻态势,严格执行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作业“七不”禁令、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紧盯动火作业、开车投料、清池作业、外包作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不放松,坚决遏制事故上升势头。建筑施工方面,针对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4起亡人建筑业事故凸显的问题,要紧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重拳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混乱问题,重罚重处未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各地、各行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的实际,制订具体的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法》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深入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学,以全面普法带动全民学法,以严格执法推动严格守法。要结合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挑战,围绕修改《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开展多种方式的学习宣传。


附件:1.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1年8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1年1-8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5.2021年8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明细表







附件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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