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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7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06 08:35:06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一、2021年7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7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6人,受伤8人,同比分别下降29.41%、持平、下降38.46%。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6人,受伤8人,同比分别下降29.41%、持平、下降38.46%。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1年1-7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7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9起,死亡55人,受伤117人,同比分别上升41.76%、77.42%、31.46%。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上升75%、75%、增加1人。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下降33.33%。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0起,死亡46人,受伤116人,同比分别上升42.86%、91.67%、30.34%。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7月份,除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外,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呈现下降态势,且降幅均在两位数以上。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全部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7月份,全市绝大部分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也得到有效遏制,除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外,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呈现下降态势,且降幅均在两位数以上。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主要集中在云城区云安区7月份,全市各地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均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以外的生产安全事故,罗定市和新兴县实现“零事故”,但云城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列全市第一,分别占全市总量的41.67%和66.67%,占比较大,需注意加强防范。云安区事故起数3起,占全市总量的25%。

  三、2021年8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近期,我省接连发生公路隧道透水、桥梁施工段面断裂、风机安装船倾斜事故,省外也接连发生吉林长春“7·24”火灾、甘肃平凉“7·26”客车侧翻等事故。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扎实、用心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车安全等各类风险,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严格按照各行业标准进行风险辨识,落实分类分级管控,及时堵塞日常安全监管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8月份正值夏季运输、旅游出行的旺季,高温、强降雨、强对流等天气叠加影响,历来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甘肃平凉“7·26”客车侧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行动为抓手,专题研究部署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化“人、车、路、企、救”五个方面全链条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稳住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防风险失控、事故叠加。

  (三)突出加强房屋安全防范。7月24日,云城区一栋2层民宅因地质下陷导致倾侧,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并深刻吸取江苏苏州“7·12”坍塌事故教训,按照我市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举一反三抓好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聚焦以削坡建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房屋,用作经营(或出租)的农村自建房,以及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房屋安全隐患,要实行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紧盯我市近期连续发生2起民居火灾亡人事故凸显问题,针对暑期火灾事故易发的特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研究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动员,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各类防范措施,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确保暑期全市消防安全稳定。

  (四)完善落实汛期应急响应机制。当前我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期,受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防汛压力将不断增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强化汛期应急响应。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内涝事件的教训,加强雨情汛情和台风的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天气、交通出行、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聚焦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在建桥梁施工、桥梁通航安全等重点领域,对在建和运营的重要基础设施进行灾害隐患全面排查,逐一建立风险台账,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完善落实应急响应机制,抓实抓细我市汛期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各项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尽最大可能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1年7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1年1-7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附件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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