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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5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04 17:37:35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一、2021年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5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2起,死亡15人,受伤30人,同比分别上升113.33%、400%、42.86%。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死亡14人,受伤30人,同比分别上升106.67%、366.67%、42.86%。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1年1-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5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9起,死亡43人,受伤92人,同比分别上升80%、126.32%、55.93%。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上升50%、50%、增加1人。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66.67%。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2起,死亡36人,受伤91人,同比分别上升91.67%、200%、54.24%。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5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均呈现同比大幅上升态势,除受伤人数外,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升幅均在三位数以上。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建筑业5月份,全市大部分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各项指标上升幅度较大。建筑业今年以来首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需引起重视,加强防范。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部分地区事故呈现多发态势5月份,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多发态势。其中,新兴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指标均列全市第一,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8.13%和26.67%;高速公路、郁南县、云城区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遏制。

  三、2021年6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以案为鉴,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广州海珠“5·14”和揭阳普宁“5·15”两起居民住宅类较大火灾事故教训,突出以村、社区为单元,全面组织开展“三合一”和“三小”场所、村民自建房、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行动,持续深化“敲门行动”和“消防安全进万家”活动,通过整治教育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升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要坚持围绕“人、车、路、企、救”五个方面和近期十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扭转我市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要坚持紧抓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不放松,突出抓早抓小抓苗头,尤其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好汛期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科学应对,突出汛期生产安全管理。目前,我市已进入“龙舟水”降雨集中期,易发持续性、大范围、极端性强降水,安全防范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今年江苏南通“4·30”、湖北武汉“5·12”等雷雨大风天气造成的灾害教训,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对降雨的持续性、全面性、极端性,以及降雨引发的次生灾害保持高度警惕,常态化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管理领域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做好强降雨防御各项工作。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山塘水库、江河堤坝、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领域防风防汛防雷防高温工作,严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强化精准预警和部门联动,加强企业、群众的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全面提升防风险意识和能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人员队伍、物资储备、车辆船舶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甘肃白银“5·22”事件教训,针对端午习俗龙舟活动和暑假学生团体户外活动等突出风险实施精准防控,举一反三做好相关群体性活动安全防范。

  (三)聚焦问题,全力推进“奋战50天 平安迎七一”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6月份适逢高考、端午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特点,按照“奋战50天 平安迎七一”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的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紧盯近期我市连续发生2起触电亡人事故凸显问题,强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日常安全监管,聚焦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用电、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防高处坠落、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石材加工行业违法违规操作等突出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要针对国务院2020年度对我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综合施策,抓实抓细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四)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通过派发宣传读本、组织警示教育、播放公益广告、开展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电气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人人自觉排查隐患、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隐患,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1年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1年1-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5. 2021年5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明细表。

附件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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