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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4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7人,受伤20人,同比分别上升11.76%、持平、上升53.85%。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7人,受伤20人,同比分别上升26.67%、40%、53.85%。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1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4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5起,死亡28人,受伤59人,同比分别上升62.50%、75%、55.26%。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1人,同比均上升50%、50%、增加1人。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9起,死亡22人,受伤58人,同比分别上升78.79%、144.44%、52.63%。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事故总量来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中除死亡人数持平外,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连续四个月呈现同比“双上升”,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扭转事故多发态势。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4月份,全市除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外,其他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仍处于多发态势,三项指标上升幅度明显。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云城区事故呈现多发态势。4月份,各县(市、区)均没有发生除道路交通以外的生产安全事故,但云城区事故起数和云安区的死亡人数分列全市第一,分别占全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6.84%和42.86%,占比较大,务必加强防范。
三、2021年5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近期省内接连发生5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河源“4·21”墙体坍塌、佛山“4·21”道路交通、东莞“4·22”高处坠落、江门水域“4·28”货船碰撞、汕尾“5·1”有限空间窒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全省、全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要求,周密部署落实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人、车、路、企、救”五方面,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摩”和搅拌车、水泥罐装车等重点车辆,深刻吸取练杭高速浙江湖州段“5·3”事故教训,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和重点路段、高速路口的执法检查,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非法运营、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行为,同时开展好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运输企业严格管理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落实载货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
(三)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做实做细汛期安全防范工作。4月15日,我市已全面进入汛期。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近期我市强对流、强降雨天气频繁,龙舟水随之将至的特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历史上极端天气变化规律情况,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围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筑施工和旅游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深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坚决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督促参建各方依法按规施工作业,深入排查整治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地下暗挖、拆除工程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要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用电管理,严防触电事故。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防范。严密排查旅游景区、非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林场、公园等地质灾害风险,严防强降雨引发泥石流。加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检测,加强漂流、悬空栈道、索道等高风险游乐项目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击、防高温、防汛检查,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重点水域、重点渡口,不能保证通行通航安全的,要采取禁行禁航等必要的管制措施。
(四)坚持宣教应急并举,勠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要加强防洪、抢险安全知识的专项培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足应急装备物资,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单位人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做到有情必报、有情快报、迅速响应、科学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同时,气象、水文、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险情监测预警,加强会商分析,作出科学研判,提前部署针对性防御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1年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1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