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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10 16:43:49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一、2020年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0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死亡14人,受伤27人,同比分别上升10.71%、上升16.67%、下降10%。全市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下降50%、下降50%、持平。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持平、持平、增加1人。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11人,受伤26人,同比分别上升21.74%、上升57.14%、下降13.33%。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0年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10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4起,死亡62人,受伤153人,同比分别下降22.27%、31.87%、27.49%,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增加1人,增加1人。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下降50%、45.45%、100%。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8人,受伤2人,同比分别下降18.18%、持平、下降50%。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6起,死亡47人,受伤149人,同比分别下降21.08%、31.88%、27.67%。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没有人员死亡,受伤1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100%、增加1人。

  (三)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10月份,除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数同比下降外,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10月份,全市大部分行业均保持“零事故”,但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呈现上升态势,且升幅较大,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商贸制造业前5个月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月连续发生2起亡人事故,形势较为严峻,须进一步加强防范;建筑业已连续三个月发生事故,事故频发态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

  3. 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部分地区事故呈现多发态势。10月份,各县(市、区)均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但云城区事故呈现多发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指标均列全市第一,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

  三、2020年11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提高站位,突出抓好各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年末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商贸促销、群众出行逐渐增多,诱发事故的因素不断增加。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重点针对今年以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始终做到预判在前、措施在前、行动在前,切实解决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牢牢守稳今年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聚焦关键,突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临近岁末,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好“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专项攻坚行动部署,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再强调再排查再落实,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商贸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道路交通方面,要防在道路上,深刻吸取10月份事故频发多发教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大要素,进一步下沉力量、靠前疏导,突出加大对货车超载超速,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超速行驶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做到无牌无证车辆不上路,报废车、故障车不上路,农用车载客不上路,超员超载超速不上路,道路障碍不上路,有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施工方面,要防在工地上,尤其要按照省关于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要求抓好落实,严格做到未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不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批论证方案、未按方案落实有关措施)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未进行现场监督不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不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不施工。同时,要持续加大对农房建设的巡查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镇、村一级基层力量,加强对农村建房的检查指导作用,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方面,要防在用火、用电、用气上,要定期检查电器和线路,不私拉乱设电线,不违规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保证安全用电;使用燃气烹煮食物和洗澡时,一定要经常检查燃气管道(燃气瓶)和阀门是否安全无漏气并保持室内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用气安全。此外,还要加大对商贸制造、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力度,特别督促企业要把危化企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不要求”和渔船安全“六个100%”等落实到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已进入攻坚时刻,省安委会也在年底将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广东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也已发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我市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也正在抓紧制定中。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相关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基础保障设施建设、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隐患挂牌督办等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已完成的工作要认真总结提升,对未完成的任务要抓紧组织实施,积极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查漏补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

  (四)强化宣传,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秋冬季风干物燥,是消防火灾和森林火灾的易发多发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阵地,通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继续加大对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特别是电气防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森林防灭火等安全知识,并结合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管理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互救能力,确保全市安全大局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0年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0年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5. 2020年10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明细表。

附件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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