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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发布时间:2020-10-10 16:39:04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一、2020年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9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8人,受伤12人,同比分别下降48.48%、42.86%、65.71%。全市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增加1起、增加1人、持平。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持平、增加1人、下降100%。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6人,受伤12人,同比分别下降53.13%、57.14%、64.71%。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0年1-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9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2起,死亡48人,受伤125人,同比分别下降27.87%、39.24%、30.94%,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增加1人,增加1人。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下降50%、42.86%、100%。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下降30%、持平、下降100%。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36人,受伤123人,同比分别下降27.16%、41.94%、30.11%。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没有人员死亡,受伤1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100%、增加1人。

  (三)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9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实现“三下降”,且降幅较大。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9月份,全市除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外,大部分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占当月事故总量的88.24%,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均有大幅下降;农林牧渔业和建筑业事故仍未得到遏止,须进一步加强防范。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部分地区事故呈现多发态势。9月份,各县(市、区)均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其中云城区和新兴县呈事故多发态势,分别占全市安全事故起数29.41%和35.29%;高速大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0%,务必要引起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

  三、2020年10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切实增强重要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国庆、中秋“双节”重叠,假期时间长,节后假期综合症明显,同时,受短时强降雨、“秋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安全防范压力加大,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节后和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强烈的忧患意识、更有力的工作措施、更严格的工作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充分发扬持续奋战的精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完美收官。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消防、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各类风险隐患问题,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紧盯“两客一危一重一面一摩”等重点车辆,加强对辖区客货运企业的督促检查,加大路面,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巡查执法力度,严查整治车辆“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夜间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扭转事故多发局面。要紧盯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加强危大工程管理,重拳整治建筑施工领域,特别是农村自建房领域中的安全管理混乱问题,重罚重处未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行业安全发展。要紧盯车站、码头、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紧盯餐饮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厂房库房、快递物流、石油化工、医院学校、文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坚决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经历国庆、中秋“两节”长假后,节后复工复产危险因素增多,主要表现为工人的节后综合症和生产设施设备方面的隐患。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后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引导职工及时将心态调整到工作状态,严禁疲劳上岗,减少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要加强换岗、转岗、新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由于生产设备停止运行了较长时间,要加强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和保养,防止生产设备带病运行。此外,要聚焦节前安全检查和综合督查发现的存在隐患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及时消防各类安全隐患。

  (四)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10月份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好“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继续推广使用“粤省事·护林码”,全面筑牢森林防灭火管控防线。要针对节假日时间节点,组织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在进山路口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力度,严查严处各类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行为,坚决把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火情控制在初始阶段,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要坚持以“管住人、管住火”为重点,加大森林防灭火法规宣传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防火于未然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防止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接报、上报事故和灾害信息。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危害的公共安全事件,认真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0年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0年1-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5. 2020年9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明细表。

  附件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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