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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7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7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6人,受伤13人,同比分别下降15%、25%、18.75%。全市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6人,受伤13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20%、下降18.75%。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0年1-7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7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1起,死亡31人,受伤89人,同比分别下降30.53%、46.55%、25.21%。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下降42.86%、33.33%、100%。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没有人员受伤,同比分别下降57.14%、50%、100%。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4起,死亡24人,受伤89人,同比分别下降26.96%、45.45%、23.28%。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7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实现“三下降”,且降幅均在两位数以上。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全部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7月份,全市大部分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项指标同比呈现“一平一升一降”态势,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增加了1人,增幅为20%。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主要集中在云城区和高速公路。7月份,全市各地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均没有发生道路交通以外的生产安全事故,但云城区事故起数和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1.17%和50%,占比较大,需注意加强防范。
三、2020年8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坚持抓好汛期安全防范不放松。进入8月份,受台风影响我市近期普降暴雨,并且随着台风天气日趋频繁,降雨不断增多,防汛压力将不断增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统筹做好汛期期间的各项事故防范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要针对8月份气候的特点,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汛情灾情变化,适时组织开展多部门会商分析研判,围绕矿山防淹井、尾矿库防溃坝、建设施工现场防坍塌、危化品储存防泄漏等,严格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堤库排查、应急处置等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要高度关注旱涝急转的风险,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突出对城镇低洼易涝区、涉河旅游景区、山洪灾害易发区等薄弱环节的排查治理,确保安全。
(二)坚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放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云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全市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要突出抓好暑期交通运输安全,深刻汲取7月4日广昆高速石牙山隧道大货车追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长途客运班线、省际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要切实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公交车运行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深刻汲取黎巴嫩贝鲁特“8·4”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教训,突出抓好汛期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安全准入和风险评估监测,确保各项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突出抓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针对我市今年以来居民火灾多发频发的实际,着力加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培训力度,有力提升辖区火灾事故防范能力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坚持抓好应急值守工作不放松。8月份台风暴雨天气仍然较多,且天气持续炎热,火灾事故和因恶劣天气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很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决压实层级责任,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雨情、汛情、风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认真组织对恶劣天气可能诱发次生灾害和事故的风险评研判,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安全提示,及早做好防范应对。要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恶劣天气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遇灾害天气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时要坚决责令停工撤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应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队伍、车辆、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遇突发险情能及时响应,保证发生事故灾害能够快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同时,还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对事故灾害的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防负面炒作,坚决维护我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0年7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0年1-7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