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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6-09 16:12:33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一、2020年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5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3人,受伤19人,同比分别下降43.48%,下降75%,上升5.56%。全市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3人,受伤19人,同比分别下降23.53%,下降57.14%,上升11.76%。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0年1-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5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2起,死亡19人,受伤56人,同比分别下降40.91%、50%、35.63%。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均下降20%。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50%。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5起,死亡12人,受伤56人,同比分别下降42.31%、58.62%、34.88%。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5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5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同比下降,且幅度较大,但受伤人数指标有所上升。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5月份,全市大部分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指标仍保持平稳下降态势,但受伤人数指标有所上升。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5月份,全市各地生产安全事故均得到有效遏制,除罗定市外,其他各县(区)均未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三、2020年6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狠抓汛期防范措施落实,确保我市安全度汛。近期我市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多地出现大风、雷暴及强降雨,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乃至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台风、暴雨及局部强对流天气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将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加强会商分析研判,针对天气变化特点强化汛期安全巡查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制定落实各项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严防汛期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夯实我市安全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通过派发宣传读本、组织警示教育、播放公益广告、开展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电气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鼓励发动社会舆论和企业内部职工共同参与监督,广泛深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积极举报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整治,促进形势稳定向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领域根源性、潜在性问题,严防严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整治工作取得确切实效。要根据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特点,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紧盯“人、车、路、企”等关键要素,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严查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针对汛期特点,进一步提高公路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密切注意暴雨等极端天气和水情、汛情等各类自然灾害对公路安全畅通的影响,及时做好隐患排查、风险预警、抢险清障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四)抓好应急值守各项工作,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及时向公众发布恶劣天气预警,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人员队伍、物资储备、车辆船舶等方面的应急准备,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遇到突发状况能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置,全力以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0年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0年1-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附件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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