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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4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6人,受伤13人,同比分别下降5.88%,上升50%,下降31.58%。全市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1人。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1人。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4人,受伤13人,同比分别下降34.78%、20%、17.39%。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0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4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8起,死亡15人,受伤37人,同比分别下降41.54%、42.31%、46.38%。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均上升100%。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增加3起、3人。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死亡8人,受伤37人,同比分别下降49.18%、63.64%、46.38%。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总体情况来看,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反弹。4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前三个月同比连续下降后,首次出现上升,且幅度较大。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4月份,全市大部分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仍保持平稳下降态势,但商贸制造业和建筑业事故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部分地区事故呈现多发态势。4月份,除云安区外,其他县(市、区)事故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多发态势。云城区和新兴县的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多发,罗定市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郁南县更是一月内连续发生两起各死亡1人的工矿商贸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2020年5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当前形势纷繁复杂,安全防范工作必须严抓不松。5月份历来是生产建设和旅游旺季,且随着市内外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企业赶工期、赶任务意愿愈发强烈,群众出行热情日益高涨,同时受高温、台风、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不确定性和潜在因素增多,安全防范压力增大。因此,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的复杂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切实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极端天气多发频发,防汛备汛工作必须紧抓不放。目前我市正值汛期,容易受极端天气诱发洪涝灾害和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把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责任,切实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积极组织开展防范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山塘水库、江河堤坝、地质灾害、建筑施工、削坡建房、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领域防风防汛防雷防高温工作,严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应急、气象、水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险情监测预警,加强会商分析,作出科学研判,提前部署针对性防御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三)重点行业事故多发,安全整治工作必须狠抓不怠。
近期,市内外连续发生多起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尤其是河源“4·30”较大事故,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突出、事故瞒报迟报等严重问题,影响十分恶劣。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按照省、市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地下矿山、建筑施工、消防、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科技和执法队伍建设等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安全治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要紧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重拳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混乱问题,重罚重处未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要紧盯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工程车、校车、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加强对辖区客货运企业的督促检查,强化路面巡查执法,严查整治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夜间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强化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
(四)安全意识亟待提高,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12个“防灾减灾日”活动。要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进一步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切实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同时,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及早谋划和准备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紧贴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策划好各项主题活动,切实以多种活动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迅速在全市营造起浓厚的安全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还要以“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足应急装备物资,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单位人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0年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0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5. 2020年4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