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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进入5月份以来,一些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推动,凡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一是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二是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出现隧道交通拥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导拥堵车辆,确保隧道交通安全。
三是加强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危、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六是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客船及海上石油作业要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三、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五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要在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5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要狠抓煤矿治本攻坚,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强力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双七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着力打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推动煤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动相关企业搬迁、退出。
三是抓好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
四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隧道交通安全监管,开展通行和在建隧道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严禁非法挂靠营运;加强长途客车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安全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营运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夜间强制停车休息制度。
五是抓好尾矿库安全整治。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危、险、病尾矿库的治理力度,组织专人盯守,加快整改,促进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等级,降低安全风险。
四、强化应急管理,搞好应急处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海事、渔业、海洋等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搞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