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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8:37:16 文档来源: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查看次数:- 【字体: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力应对18轮强降雨、4个台风天气过程。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要求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召开党委(扩大)会议20次,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研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局主要负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利用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依法应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着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其他法律法规学习3次、理论学习20次。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1310”具体部署,着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我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全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全市63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部门整合、职能整合、指挥调度整合、力量整合“四个整合”。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组织体系。我局通过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制定印发《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云浮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调整相关议事机构功能架构和明晰各类组成单位和职责清单。同时,推动全市37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中23个完成修订,五个县(市、区)均已修订总体应急预案;全市63个镇(街)共制定273个应急预案;全市村(居)委已制定98个应急预案。

  二是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力量。统筹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加强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建议》《云浮市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组建工作方案》,指导各地统筹镇(街)各业务线上的应急救援力量如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以“合多为一”的建设方式整合成一支综合应急救援队。目前,镇级建成以干部职工、护林员和志愿者组成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63支,合计约1900人。

  三是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以练促训、以练强战,积极统筹开展各行业领域应急演练,举行全市防风防汛应急处置桌面演练、地震应急综合演练,以及水上交通、燃气等重点领域应急演练,举办各类专业救援技术培训活动17期,累计培养业务骨干2500人次。同时,强化教育培训,以安全宣传进企业、培训会、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方式,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活动。2023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安全宣传活动283场次,普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安全宣传知识176000余人次。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法”重要内容,将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终述职内容。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举办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理论宣讲,开展“深调研”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深入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亲自审议重大行政执法、应急普法宣传和复议应诉等法治专项工作,依法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高频事项已全部进驻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是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34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为即办件,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96.52%,即办件占比为100%。二是推动免证办理工作。企业在申请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可以免提供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纸质证照。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对局代拟或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2023年,我局共制定、清理规范性文件4份。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今年以来,联合法律顾问审查局机关合同30余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6份。

  (三)严格依法行政,有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一是推进综合执法,印发《云浮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整合监督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等方式,深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039家次,排查并督促整改事故隐患问题5211项,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3起,实施经济处罚335.50万元。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是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印发《云浮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轻微免处罚等方式,对涉企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3项行为以加强教育、责令整改并按时复查、加强日常检查的方式代替处罚。自“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对2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免处罚。

  (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不断筑牢安全防线。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大力开展“边执法边普法”行动。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充分运用“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常态化组织全体领导干部通过专题讲座、宣讲会、视频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并通过连续3年组织青年干部理论宣讲活动,鼓励青年干部勇于走上讲台,从“学法者”转变为“普法员”,在机关内部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二是依托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在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森林防火、防汛关键期,联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公司,利用“靶向信息发布平台”等信息平台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纳入全市社会宣传重点,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应急常识、宣传标语、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预警信息635万余条。同时,聚焦“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吸引群众2000余人参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宣传品8000余份;组织开展“2023安全生产月线上答题活动”,全市共15532人次参与。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方面进展顺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应急体制改革后,修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逐渐显现。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正式施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工作也在持续跟进,我市配套的地方性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确保法规、规章的一致性。二是执法基础较为薄弱。我局担负着执法和事故调查任务较重,执法人员力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监管涵盖范围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与目前日趋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愈加不相适应。三是执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领域“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时有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处理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执法文书不规范、法律法规不熟悉等问题仍然存在。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云浮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继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严格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联合执法,紧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监管环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加强执法骨干、新任职执法人员、技术检查员等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执法检查人员业务能力。继续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需求,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正确遵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规则(试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坚持过罚相当,防止出现程序不合法、法律使用不适当的问题。

  (四)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加大普法力度,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用法治思维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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