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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4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3人,受伤9人,同比分别下降60.00%、57.14%、57.14%。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3人,受伤9人,同比分别下降60.00%、57.14%、57.14%。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2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基本情况
1-4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11人,受伤27人,同比分别下降53.85%、60.71%、55.00%。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没有人员死亡,受伤3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持平、增加3人。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9起,死亡11人,受伤24人,同比分别下降50.85%、50.00%、59.32%。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1.从事故总量来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同比“三下降”,且降幅较大。
2.从各行业事故数据来看,事故全部集中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4月份,全市绝大部分行业保持“零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主要指标也实现同比大幅下降,但受伤人数环比大幅上升,需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防范。
3.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来看,各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4月份,除罗定市“零事故”外,其余地区均有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其中,新兴、云城、高速公路分别发生3起、2起、1起,各死亡1人。
三、2022年5月份防范事故工作建议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5月份是旅游和生产建设的旺季,汛期高温、暴风雨及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多发,引发安全事故的不确定性和潜在因素增多,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继“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近期国内接连发生河南郑州“4·18”游泳馆坍塌、湖南长沙“4·29”楼房坍塌、甘肃兰州观光游览车“5·2”侧翻等事故,我市近日也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和一起火灾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同时,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汛期特点尤其是近期强降雨的实际,压实三防责任特别是镇村一级责任,加强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强化地质灾害、山洪、城乡积涝等监测预警和防御工作,坚决杜绝因灾亡人事故发生。
(二)全力抓好自建房、公共场所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楼房坍塌和河南郑州“4·18”游泳馆坍塌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安排,立即启动“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以镇(街)为单位,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以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为整治重点。要加强对各类游泳馆、棋牌室、K歌室、电影院、体育馆、宾馆、饭店、酒吧、网吧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建筑安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的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要抓紧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突出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交叉施工等高风险环节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逐一对账销号、闭环整改。
(三)切实加强旅游、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防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甘肃兰州观光游览车“5·2”侧翻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旅游观光车、高风险游乐设施等安全防范。要对辖区内所有的旅游观光车车辆状况、行驶路线、驾驶人,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和漂流、悬空栈道、索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复核,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深刻汲取近日我市多起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辖区客货运企业的督促检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紧盯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工程车、校车、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强化路面巡查执法,严查整治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夜间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同时,要举一反三,毫不松懈地抓好水上交通、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强化预判预警、信息发布、安全提示和应急值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筹备全国第十四个防灾减灾日活动。要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的主题,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切实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同时,要及早谋划和准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紧贴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策划好各项主题活动,切实以多种活动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迅速在全市营造起浓厚的安全氛围。同时,要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足应急装备物资,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单位人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险情发现及时、行动迅速、处置科学。
附件:1.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22年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22年1-4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4. 各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