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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我局紧紧围绕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高频事项已全部进驻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是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34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为即办件,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96.52%,即办件占比为100%。二是推动免证办理工作。企业在申请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可以免提供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纸质证照。三是减少企业跑动次数。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深化审批监管协同服务,将企业原先“企业申请-现场审查-提出问题-完成整改-许可证申领”的5项办事流程,压减为“提前服务-完成整改-申报即办”3项服务,实现办事“零跑动”。
(二)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方式。结合应急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简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行政审批、培训考核流程,有效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和办事成本。同时,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面清理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根据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修改、废止情况,对我局制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进行了动态调整,删除已废止的法律条款依据,增加新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据,确保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在法律规定框架内依法行使。其中,我局行政许可34项,行政处罚25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18项,公共服务6项,其它1项。
二、强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情况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持续开展行政规施性文件清理,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至11月底,我局共制定印发了1份规范性文件,并做好了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二)抓好应急管理法制宣传。一是利用“国家宪法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时段,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通过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双微”平台、拉挂横幅、户外led等多种载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大应急普法力度和覆盖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处理问题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主动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坚持把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我局结合日常扶贫活动,共向挂点扶贫村群众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计400余份,并为群众答疑解惑,为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活动的开展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将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事项。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方面问题展开研究论证,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参与涉法事务办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今年以来,我局出具了39份法制审核意见书,组织召开了8个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审会,没有出现处罚不当出现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本着培养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队伍的目标,我局有计划地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我局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二是通过局党委(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通过大课堂、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强化学法氛围。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牵头举办全市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培训共5期,重点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同时,我局每月开展“青年大讲堂”活动,切实抓好局内部人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既应急管理等理论知识全面学习,着力提高局人员知识的提升。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10月27日,我局举办了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作专题授课,宣讲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对参学人员进行网上考试。
三、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按照《云浮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指定专人参与“两法衔接”相关工作,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与此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协调联系,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截至11月底,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39宗,并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及时录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
(三)严格“黑名单”管理。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9〕49号)规定,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需逐级上报应急管理部,由应急管理部审议通过后直接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并予以公告。2021年以来,我局拟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共有1家企业(罗定市冠量钙业有限公司)。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依托市政府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执法信息按规定公开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公开平台”,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群众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并向群众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力打造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服务机制。
(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的工作部署中。充分发挥网络在线问政、政务服务热线等互动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合理的诉求件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主责主业,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廉洁从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三是狠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取得新成效;四是立足岗位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利用法治的稳定性、权威性、可预期性为应急管理保驾护航;五是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并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全年没有发生因廉政问题受查处的情况;六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等活动,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六、自查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方面进展顺利,但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业务素质普遍不高、执法保障不到位等实际困难。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围绕中心,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继续加强法治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不断增强。二是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完善落实,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精准执法,注重温情执法,坚持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