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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1〕4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拟定了《云浮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2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云浮市应急管理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66-8833582。
电子邮件: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yfyjghbzk@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关于《云浮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收,邮政编码:527300,信封注明”云浮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暂行)》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1:云浮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