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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云浮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浮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内容
全面、客观、科学开展云浮市应急管理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认真梳理总结我市应急管理形势、工作现状、应急救援队伍力量等,研究建立高效科学的应急管理体系,提出适合我市实际情况但不限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主要工作领域的应急管理规划布局,合理确定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项目成果
《云浮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整体编制工作方案》、《云浮市应急管理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云浮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纲要》、《云浮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工作。
(三)进度要求
2020年9月底前,完成《云浮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初稿);2021年2月底前,完成与国家和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意见,召开专家咨询会,按程序组织开展听证或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泛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专家以及公众意见建议,完成规划文本送审稿;2021年4月底前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备高能力、高资质的相应人员组成项目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人员列表、简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且更换人员的技术资质与工作经验须与原工作人员水平相当。
2.供应商须委派固定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汇报工作等事宜。
3.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的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
公开征集本项目供应商,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方式以固定价格形式,即以我局核定的外包项目(包括:文献/座谈调研、形成研究报告,编制规划纲要、形成规划文本、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费、资料编印费、税费等)的所有费用。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整。
五、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相关佐证材料、具体策划方案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封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云浮市河滨西路65号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和救灾物资保障科。收件人:黄天财;联系电话:0766-8812738。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即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17:3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