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预算、统计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项目招标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1.年度工作发展目标。

    2.重大基础建设项目。

    3.重要政策的制订过程。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服务承诺、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

    6.收费、罚款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7.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8.公开形式用政务公开专栏和办事指南专栏等公开。

  ●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网上公开,信息公开网址为//www.dsbftdc.com/zsj/。

  2.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流程: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使用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系统。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受理机构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市教育综合大楼南7楼

邮政编码

527300

办公时间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66-8932607

传   真

0766-8932656

电子信箱

yfegov@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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