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咨询监督举报渠道
【责任主体】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开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网址://www.dsbftdc.com/zsj/)等公共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咨询监督举报渠道】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网址://www.dsbftdc.com/zsj/)、电话监督(0766-893270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