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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云浮新区自来水价格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
阶梯计量水价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的《云浮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要求,现将关于调整云浮新区自来水价格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量水价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
关于调整云浮新区自来水价格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量水价事项
二、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云浮市高新自来水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浮新区西江新城翠康路标准厂房E幢四楼11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66-8288283
电子邮箱:yfgxzls@163.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119号二楼202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0766-8335968
电子邮箱:1936173986@qq.com
四、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如下表)
用水类别 |
每户每月水量 |
现时水价 (元/立方米) |
调整后水价 (元/立方米) |
居民生活 用水 |
第一阶梯 30立方米以内 |
1.20 |
1.70 |
第二阶梯 31~37立方米 |
2.55 |
||
第三阶梯 38立方米以上 |
3.40 |
||
非居民生活 用水 |
|
1.80 |
2.30 |
特种用水 |
|
3.00 |
3.50 |
备注:表中所列为用户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的阶梯水价水量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阶梯水价水量基数相应增加7立方米。 |
五、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
风险因素 |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
1 |
调整水价的政策依据 |
《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232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
2 |
程序合法 |
1.通过云安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启动自来水调价程序; 2.已经组织进行生产经营成本的监审、召开调整云浮新区自来水价格和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量水价听证会的工作程序; 3.已制定了调整云浮新区自来水价格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量水价方案(草案),待报云安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
3 |
调整水价方案可行性 |
通过对公司近三年的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成本的严格核定及监审,综合参考云浮市其他区域现行水价,并结合云浮新区的供水特色,确保调价方案科学、具体、可行。 |
4 |
对各类用水户的影响 |
通过加强与各类用水户(尤其是居民)的沟通协调、充分解释,可以获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
6 |
安全供水的影响 |
1.供水设施设备及时更新改造并定期维护; 2.完善供水管网建设; 3.加强生产运营管理; 4.出现爆管或其他情况造成临时停水应抢修及时。 |
7 |
群众异议和诉求的影响 |
1.尊重群众知情权; 2.在启动调价程序后加强与各类用水户、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大家的一致意见; 3.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六、公示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云浮市高新自来水有限公司在云浮新区(都杨镇)供水范围的居民、商铺、机关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本次拟调整云浮新区自来水价格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量水价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措施、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
七、公示期
八、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次调整自来水价格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电话:0766-8638313,邮箱: yunanwujia@163.com)。
云浮市高新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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