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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公开举行《<云浮西江新城中央商务区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JB-01、XJB-02、XJB-03、XJB-06管理单元局部调整》(以下简称《控规调整》)的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于2019年10月29日在云浮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举行《控规调整》听证会公告,截至11月4日,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方式产生了15名听证参加人。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于11月7日在云浮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了《控规调整》听证参加人名单,并于11月15日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11月28日下午,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在云浮新区综合行政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控规调整》听证会。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张汉飞同志,听证陈述人为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的钟必龙、麦丽茵同志。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对《控规调整》的编制背景、依据及规划有关内容作简要介绍;
3.听证参加人对《控规调整》发表意见;
4.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签名确认。
5.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5名听证参加人,具体名单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李仕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罗耀珊、市交通运输局覃丽、市水务局刘锦良、市国资委詹建明、云安自然资源局林瑞娟、都杨镇政府潘宪升、云浮领美置业有限公司梁锦创、云浮领美置业有限公司胡金幸、广东世纪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罗卓海、云浮市西江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志斌、云浮市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冯锦志、广东雅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范业强、云浮远广置业有限公司张小骞、云浮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冼国强。
本次听证会到场的听证参加人为13人,李仕东及冼国强2人请假,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要求的“不少于8人”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合法有效。
三、听证参加人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参加会议的13位听证参加人就《控规调整》发表了意见及阐明了理由,其中大部分听证参加人原则同意《控规调整》。个别听证参加人对云浮新区、规划区发展提出了其他主张及建议,但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控规调整》,其听证意见详细情况见附表。
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并进行了即场回应,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详见附表。
四、取得成效
听证参加人对《控规调整》的编制背景、依据及调整的必要性和调整的合理性进行了讨论分析,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将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控规调整》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特此报告。
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
2019年12月6日
《<云浮西江新城中央商务区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JB-01、XJB-02、XJB-03、XJB-06
管理单元局部调整》听证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8日 填报日期:2019年11月28日
序号 | 听证代表 | 听证代表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罗 耀珊 (市住建局) | 建议与《云浮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接,落实我市建设海绵城市的指标要求。 | 采纳,与《云浮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接,进一步完善成果。 |
2 | 覃丽 (市交通局) | 无意见。 | |
3 | 刘锦良 (市水务局) | 规划调整应与佛山产业转移工业园防洪治涝工程对接,不减少河道过流能力,尽量不减少水域面积。 | 采纳,与佛山产业转移工业园防洪治涝工程对接,按照《云浮市城市蓝线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成果。 |
4 | 詹建明 (市国资委) | 无意见。 | |
5 | 林瑞娟 (云安自然资源局) | 无意见。 | |
6 | 潘宪升 (都杨镇政府) | 无意见。 | |
7 | 梁锦创 (云浮领美置业有限公司) | 1、P17该管理单元调整后增加了大量 “2.5产业用地”而“5.2.1”用地管理要求是否在本区控规调整明确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或者是商务用地? 2、若为单一工业用地,是否应在规划时管控到为轻工业或无噪无污染工业性质,应考虑北侧华立学院的高等院校性质减少工业对其的影响因素。 | 1、解释。本次调整对于2.5产业管控为:可根据发展实际需要,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选择可确定为单一的一类工业用地、商业、商务用地、科研用地,进一步优化了用地兼容性管控。 2、解释。若为单一工业用地时,可以选择为一类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属于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在产业准入时将进行严格把控,减少工业用地对北侧华立学院的高等院影响。 |
8 | 胡金幸 (云浮领美置业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9 | 罗卓海 (广东世纪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过多调整为2.5产业用地,使土地价值降低; 2.居住人口减少、规划不利于新区未来发展; 3.大多数为工业用地,政策性经济的量不大,效果不好,不利于土地出让,没能吸引投资者; 4.2.5产业用地过度规划,不利于新城中心宜住宜居的新城区。 | 1、解释。本次调整2.5产业用地作为可兼容一类工业、商业、商务、可研等用地地类,土地利用弹性大,有利于推进实体经济发展,不应机械地关注土地财政。 2、解释。本次调整新增部分2.5产业用地,可带来就业人口的增加,推动新区未来的发展,解答新区建设“人从哪里来”的难题。 3、解释。本次调整为2.5产业用地,在城市规划中,应统筹考虑未来城市发展前景,不仅仅局限于土地出让。 4、解释。本次调整区域主要属于“十三五”近规,“云谷+”(云浮云计算产业园)内,是云浮市打造广东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示范市的重要战略平台,也是“四新一特”产业的重要支柱,本次调整符合上层次规划对该区域的发展定位要求。 |
10 | 关志斌 (云浮市西江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11 | 冯锦志 (云浮市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12 | 范业强 (广东雅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
13 | 张小骞(云浮远广置业有限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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