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社会评议等,加快搭建好政务公开载体,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及时、真实、准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提升行政效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政务公开,在市政府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管理,按照“谁提供、谁上传、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把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视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抓实,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本机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并且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与数据进行准确把握,实行预审流程,收集、审核、审批等环节,实行由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签字负责制,并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综合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及获得感。
(二)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65宗,比上一年增10宗;行政处罚141宗,比上一年增16宗;行政强制7宗,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市政府集中采购67项,采购总金额1841217.34元。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总数302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没有规章性、规范性文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量化考核、有序深化。
三是2020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知识宣传与普及,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政务公开力度。
四是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重大决策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编写县级公立医院和镇级卫生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水平,使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政策知晓率大大提高。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的软硬件建设。增加配置或有效利用现有的电子屏、查询机、公告栏、复印打印等设施设备,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便公众查阅相关卫生健康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具有较强的可核查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在传输、交换、发布和处理等方面仍有待提升。二是个别栏目信息与栏目不便于清单信息查找。三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与及时更新有待加强。四是由于人员变动,信息发布员、审核员进行调整,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规范管理。
六、提升政务公开综合服务
一是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需加快完善户网站栏目,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二是利用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式综合服务大厅,优化卫生健康领域的办事窗口可办理事项,实行“一口受理,一窗通办,同步审批”。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是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进一步强化政府公报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政策解读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
云浮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