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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部署公告2024年第6号)要求,省商务厅将于3月1日起开展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审核工作。为帮助我市企业做好企业申报和出口许可证申领等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申报。请各地按照公告要求,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行申报,并做好企业申报辅导工作,支持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培育壮大本地二手车出口企业队伍。
二、强化管理服务。各地要切实承担起企业属地管理服务责任,协调工信、公安、交通、海关等部门按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会同相关部门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为二手车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县级促进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二手车出口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28号)
云浮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