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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广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本次活动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一)补贴对象
对在云浮市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在本市确定参与活动销售门店换购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且依法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其中:补贴申请人与旧车车主、购买新车车主登记须为同一人。
(二)补贴标准
对在政策实施期间提交补贴申请的符合条件个人消费者,购买剔除生产企业、流通环节和金融机构等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不低于1500元的合格新车(最终销售价格以新车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给予政府补贴500元人民币(不含旧车残值)。每人2025年内享受1次补贴。
三、补贴申报流程
(一)交旧换新
鼓励消费者到本市确定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以旧换新(注:销售门店应及时将消费者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整车交由本市确定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规范处置,完善交接手续,并由回收企业出具旧车回收证明和旧车残值)。
(二)补贴申请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24时。
2.实名认证。消费者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实名认证后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材料。包括:补贴申请人信息(指本人身份信息、境内发行的本人银行卡信息)、旧车信息(指旧车权属证明、旧车回收证明)、新车信息(指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等原件照片。其中旧车权属证明(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多选一),旧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已享受2024年补贴除外);新车发票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车发票抬头须为消费者实名、并注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字样。
(三)补贴发放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复核确认后,将在市商务局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以转账方式发放至补贴申请人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参与活动销售门店
本市确定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销售门店和回收企业名单将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市商务局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1.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云浮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