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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4〕81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云浮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商务〔2024〕8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申领人申报,我局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和第三方机构等部门在“粤焕新”活动平台对消费者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审核,现公示“2024年云浮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第六批拟发放审核通过个人消费者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至2月13日(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重新核实,对违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66—8833507、8833637
附件:2024年云浮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第六批)
云浮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