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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141号)和《关于转发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关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后有关工作提示的函>的通知》等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扩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范围,方便消费者申领补贴,现就再次调整2024年云浮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内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在云浮市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且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二、简化流程
简化申报资料。自本调整公告发布之日起,消费者申领补贴时无需上传旧车资料(行驶证或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一)活动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不强制要求在参与活动商家购新车,在云浮市合法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购买即可,备齐相关凭证就可通过活动平台申领补贴。
(三)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受理申请。
欢迎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踊跃参与活动。
特此通告。
云浮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