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商务局"网站 是否继续?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要求,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我市拟于9月-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云浮市2024年第二轮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非营运乘用车,并在云浮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具体活动细则以正式发布为准)。现组织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8月27日17:00前按要求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4年8月28日17:00前向云浮市商务局报送推荐活动企业名单。视工作情况征集后续批次参与企业名单。
二、参与企业要求
1.在云浮市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乘用车新车销售经营的企业,能开具云浮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纳入云浮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销售汽车的企业(含分公司)。
4.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同步叠加价格让利、现金补贴、售后服务抵扣券等优惠活动,形成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金额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和宣传力度。
5.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6.参与活动的企业无违法违纪、异常经营行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7.签订承诺函,承诺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销售发票等信息真实性,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三、报名材料
自评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2024年云浮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附件1)。
2.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一份由属地商务局留存,一份提交云浮市商务局。电子版材料为扫描件,须为盖章材料并汇总成PDF文件。
四、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参与活动企业于2024年8月2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活动企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报名资料一并报市商务局复审。第一批征集名单务必于2024年8月28日17:00前报云浮市商务局。
(三)名单确认发布:云浮市商务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后,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若未能在8月27日前报名确认参加活动,云浮市商务局将视活动开展情况开放补充报名,报名流程同上。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及邮箱:
附件:1.2024年云浮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
云浮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