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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发动家电销售企业报名参加云浮市2024年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4 20:43:25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要求,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云浮市2024年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8月20日已发出《关于收集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报名及商品条码台账信息的预通知》有关准备,现组织正式报名(包括线下销售企业和线上销售企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一)活动时间。

  拟于2024年9月-12月期间开展,资金总额总体规模控制,先到先得,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与一次性消费立减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与一次性消费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他家电或电子产品的补贴品类及标准以正式印发活动细则为准。

  (三)补贴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我市确定的补贴活动平台领取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家交付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销售企业按要求完成相关票证上传且经审核无误的,补贴活动平台原则上次月将补贴款发放至垫付企业。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补贴资料滚动审核,对评审发现的垫付补贴资金异常企业,可要求补贴活动平台暂停结算补贴资金;待异常情况消除后,再进行结算补贴资金。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资金,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二、报名时间

  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8月27日17:00前按要求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4年8月28日17:00前向云浮市商务局(冯良枫)报送首批批推荐活动企业名单。视工作情况征集后续批次参与企业名单。

  三、活动企业要求

  1.在云浮市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家电销售经营的企业。

  2.纳入云浮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且数据纳入我市统计企业各县(市、区)纳入限上企业重点培育目录库(即2024年1-7月企业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3.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4.具备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云浮市商务局的工作要求,具备与云浮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按要求布设活动所需的统一收银设备。

  5.具备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家电要留存发票备查。

  6.具备家电回收能力。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回收企业资质或有一定回收能力,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和合作协议。家电回收资金直接结算给消费者,不得纳入政府奖补资金范围。

  7.要建立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信息台账。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台家电的购买人信息、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参与企业要提供旧家电收旧凭证,确保落实家电“收旧”。

  8.要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要求提交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信息台账、单位证件复印件、新家电销售发票、新家电能效(水效)标识图片、垫付补贴凭证等相关审计材料。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

  9.具备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四、报名资料

  自评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2024年云浮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附件1)。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5.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的回收企业资质及有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相关许可文件等。

  6.未纳入统计直报平台的还需要补充提供1-7月增值税表和签订未入库企业承诺书(附件3)。

  7.填报商品条码采集台账表(附件4),本表无需提交纸质版,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企业符合活动条件后再报送电子版即可。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一份由属地商务局留存,一份提交云浮市商务局。电子版材料为扫描件,须为盖章材料并汇总成PDF文件。

  五、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参与活动企业于2024年8月2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商务局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活动企业名单(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报名资料一并报市商务局复审。首批征集名单务必于2024年8月28日17:00前报市商务局。

  (三)名单发布:市商务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进行复核后,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若未能在8月27日前报名确认参加活动,云浮市商务局将视活动开展情况开放补充报名,报名流程同上。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及邮箱:

县(市、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云城区工信局

0766-8860982

ycjmlzy@163.com

云安区商务局

0766-8613926

sw8612816@163.com

罗定市工信商务局

0766-3927738

ldsw3836303@163.com

新兴县工信商务局

0766-2977728

xxswj2977728@163.com

郁南县工信商务局

0766-8499955

ynswfm@163.com


  附件:1.2024年云浮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xlsx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wps

             3.未入库企业承诺书 .docx

             4.商品条码采集台账 .xls

             5.县(市、区)商务局推荐家电活动企业名单.xlsx


云浮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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